我們的社會在變遷。
當然這不是新鮮事情,但是讀了「法律」這個科系並且從事這個行業幾年之後才發現、並起實實在在的感受到,社會真的在變遷。我記得有個前輩律師教我,做個非訟律師要有社會學家的觀點,才不會被非訟繁瑣的細節所吞沒。所以我嘗試用很社會的、很大眾不是學術的觀點寫下這篇觀察紀錄:
有關於律師這個行業,我記得在Adam Smith的某名作中讀到過,律師這個行業相對的收入比較少,因為這個行業相對的在名譽上的補償比較多,所以進來這個行業競爭聰明的的人相對的可能會多,競爭激烈、導致收入減少。書中提及一個例子,似乎是跟劊子手或是屠夫之類可能社會觀感沒有這麼好的行業相比,模糊的印象有點驚訝,意思是同樣條件去從事屠夫或劊子手這行業,在早年社會會賺更多錢。
總之,這是一個經濟學的實例,收入的高低是供給與需求的概念,和你本人多優秀多聰明並不一定有完全正相關。
好了,這陣子我有機會和幾個還在大事務所工作的朋友們吃飯,和我同年紀,或大我個幾歲,問說,最近忙不忙,答案通常都是,還好。還好的狀況從金融海嘯以來到現在,有回復一點,但是絕不能和金融海嘯以前的水準相比。多數人的意見是憂慮業務的萎縮。還有,大事務所中階以上合夥人像是蘑菇蕈狀雲嚴嚴實實的卡位,新人要晉升的管道除了要累積每年上千小時數還要最後還要有案源客戶能力,但是大客戶幾乎已經被大老闆瓜分殆盡要開發新人真得不只操作執行案件的能力而已,很多都是學校沒有教的東西。要主動去學習的,有管理能力、業務能力、經濟學、會計學、特殊領域的專業知識能力、應酬的能力、還有很多。
另一個想法是,臺灣從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後、順利考上國考、還有幸可以到國外唸書的那一批人,之後呢?之後有少數的留在國外工作(雖然工作一陣子有聞心得是升遷到中高階以上有瓶頸因為簡單一句話明著嗆出來或擺在心裡頭:you are not one of our kind),一部份回國,雖然出國唸書和執業能力無太大關係頂多是增進英文能力而已,但是因為這個行業之競爭所以大家花時間、把學歷墊得很高。所以臺灣的律師這是不是已經逐漸轉變成一塊,業務可能會萎縮,然後學歷墊得很高的行業?如果是要求報酬的話,那麼把同樣的聰明才智、能力時間、辯才無礙拿到其他的行業發展是不是更加有機會?那麼也許,接下來人才再選擇這個行業的數目會逐漸萎縮?
業務會萎縮,在傳統訴訟行業可能已經不是新鮮的情報。法律服務是很地域性的、和社會法制緊密牽連,-而臺灣的市場就是這麼大,向來也不是世界經濟的中心,法律人整體如何把餅做大、把法律服務業的附加價值作出來,是我最近在思考的問題。
最近參加幾次後ECFA時代的研討會,其中有幾場是商業總會辦給服務業聯盟,探討後ECFA時代臺灣各種服務業如何面對可能的衝擊、與政府有如何的輔導計畫等等,赫然發現臺灣的法律人被明白地摒棄在這以外。其中可見到「ECFA服務業早收清單把會計師到大陸執業的臨時許可證期限放寬到1年」但是關於法律服務業的部分政府宣傳手冊上的文字沾沾列明:「政府堅守承諾不開放大陸人前來參加臺灣律師考試」。
這完全是鴕鳥的思考,如果創造出問題就在「要不要開放大陸人進臺灣參加律師考試」的印象,不知道會多麼誤導法律系的學弟妹。法律人真正的挑戰,是從拿到律師牌照的那一刻起開始,比較起來,司法考試真的是簡單得許多。臺灣法律服務業的問題絕對不是不要開放大陸人來考試可以解決,這個市場規模太小,如何把價值作出來才是重點。
在座談會中就看到不少會計師事務所的參與,律師事務所倒是沒看到。說到業務能力和整合管理能力,好像會計師事務所就強很多,值堪學習。至少可以會計服務做一做還跨業到稅務訴訟成立附屬的法律事務所,但就是沒有看到律師事務所做一做可以開一家附屬的會計師事務所。
法律人檢討、發展的空間還很多。
2 comments:
虛實價值平衡的描寫 不俗
戴白帽子的王
其實每個行業都有每個行業的問題與不為人知的辛苦,大部分的不平衡都在於付出與期待的金錢回收有落差。
如果把價值觀調整一下,分析的角度與思維,導出的結論就會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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