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舊同事Juguar小姐為CAREhER寫了篇關於女人在「工作」與「家庭」上的平衡與選擇的文章,她擁有我當時就艷羨至今的伶俐美貌和纖細身材,所以連帶著這個令人垂涎的強烈印象也多讀了CAREhER的宗旨幾遍。
因此我想說一個女性創業的故事…
媽媽的話
等到我去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念研究所後歸國,在台北規模排名前幾名的律師事務所混了好幾年,忽然跟我媽說順著結婚的時機,我要辭職休息一陣(喔,不,不是留職停薪)、另謀他想的時候,我媽簡直就快要氣瘋了,這顯然是偏離她熟悉的計畫軌道的離經叛道的行為。
很多人問我,當時為什麼結婚,怎麼確定遇到Mr. Right? 怎麼決定出來開事務所? 我回想過,決定的當下我沒那麼百分之百確定是Mr. Right或是確定要出來開事務所啊,得說有時候是幾分的理性思考,混雜一點勇氣,還有一種直覺的衝動,這兩件事我都沒有推敲到七成的精細,想得差不多,有些邊角之處還模糊,還有些揣忑不安,但就先放手做了。
生涯規劃的第一個衝擊
我對於女性與職業的第一個隱然的衝擊,來自於我剛考上台大法律系,我的同家族學姐,我記得她的臉蛋尖尖晶瑩剔透,-而且剛剛通過律師考試。當時我大二,還在為如何畢業、考取律師執照而充滿了不安的興奮感,在一次家族聚餐中,學姐悠然的說,她將來的夢想是結婚,在家裡頭相夫教子,並且開一個小咖啡店,小咖啡店外頭有白色的窗櫺閣柵並且有花木扶疏,綠色的圓葉和粉紅色的小花。
當時我沒想到學姐的這話,可能是來自於她自己、父母、家人、另一半、甚至是社會,對於一個女生該是怎麼樣的形象標籤雲下,所做的各種角力拉鋸後的妥協。當時我20多歲的世界還只是「想著要考取律師執照」這麼簡單,沒想到幾年後30多歲的人生會充斥著各項要如何同時操持成功的事業、良好家庭關係與婚姻、養育聰明小孩、維持姣好體態容貌的多頭目標。想一想,當女生也蠻不容易的。
在進入律師事務所我漸漸體認到這份工作挑戰人類對於時間表彈性的容忍度:
第一,開庭的時間難以精確掌握,我幾次的開庭經驗當中都是有被遲延到的。
第二,開會的時間與工作的截稿期限難以精確掌握(例如與紐約做案子開始電話會議的時間是晚上10:00,唇槍舌戰完之後客氣的問:你親愛的是否有可能在明天早上收到今天討論幾個問題的memo草稿?)。
第三,客戶的狀況與案子進展的速度難以精確掌握 (三個本來都沒動靜的客戶忽然都卯起來說我們的案子要全力火速進行!!)。
當時我對於如何盡量逼近精確的掌握以上數個不確定因素尚無歷練,常常會讓當時的男友等個起碼兩、三個小時下班。男友如果能夠瞭解並且配合那就大家相安無事,男友如果要吵吵鬧鬧那麼這段感情得重新審慎思考。到了周末也常常栽頭在辦公室中,和玻璃窗邊的小株萬年青還是陽光不足營養不量的火鶴為伴,如今那陶土花器還在,裡頭的植物則不知道已經生死輪迴幾次了。
去除掉工作剩下的空餘時間就不想交際、應酬、學習新東西,只想窩在家中或是跑去按摩做spa之類的。當時我已經隱約認知到在大事務所繼續工作下去五年、十年的光景大約是甚麼模樣的道路,同時也知道以個性和各方面的條件綜合考量,我在主要比拼工作時數的評判基準上是沒有太多優勢的,不論從體力或是個性上而言都是。
因為結婚帶來的第二階段的反思
結婚前夕的辭職確實是對於職業生活的一個反思與停頓,在結婚後幾個月的無業生活當中,我模糊的摩繪了想要的,得要的,綜合出「不錯的收入(當時想買個包包甚麼的不用伸手跟老公拿錢)」、「大部分都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時間」、「到處行走、看看、旅行的自由」等要件,這好像不是當時任何現存的應聘職缺或head hunter可以提供給我的,所以窮變之下自己拼湊出另一條路 —— 自己開事務所,算是「女律師」加上「女老闆」的組合。我在前事務所的時,也幾次看到男合夥律師對於陞遷之路覺有障礙時離開事務所,自己獨立門戶,但印象中好像當時沒有同所的女同事這樣做的。離開的女同事很多是被挖腳到其他事務所、到企業擔任高階法務經理,或到公家機關轉悠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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