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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October 22, 2008

家,與搬家 (補記)

我妹說等我結婚後我的房間就理所當然是她的更衣室,她可清數著我的櫃子,「哇!又多了好多空間可以放衣服!」我不服氣:「你可想得美,媽媽說這房間永遠都是我的。」

要留個後路,媽媽的意思是這樣,如果有天鬧彆扭了吵架了可以回娘家,娘家永遠是妳最大的靠山。到那時候可變成「娘家」了,媽媽有些感嘆。

很難想像原本的「家」變成「娘家」,物理意義上並沒有改變。如果身旁有家人,那麼到哪裡都是家。

我記得高中的時候從舊家搬到現在住的永和,並沒有太多的感嘆,畢竟所有的人事都一塊兒搬過來了,很安心的有種沒漏了甚麼的寧定感。甚至經過舊家的時候也不會興起想要進去看看的念頭。

小倆口外出的旅遊行程間,不論是去到多遠、多莫名其妙的地方,聲光喧囂的拉斯維加斯、或不巧遇到十年來最大颱風外頭水淹及膝的澳門十六浦SOFITEL、四周都被海浪圍繞著的墨西哥郵輪上,玩得累了,有人就會拉著我的手說;「玩累了,那我們回『』吧!」他說得極其自然,似乎只要兩個人,那種旅館型式的小房間,行李擺得邋塌見不得人,也可以成「家」。這一點我覺得很可愛。

結婚成家,生活就定住了,有了工作,買了房子,有了家,好像就在這兒生了根,移不動了。這點我倒是處之泰然,第一,我還挺喜歡臺灣,有種熟稔不過、根深蒂固的感情。當然有很多令人看不過眼的事情,但哪裡不是呢。第二,時候到了,要搬家,就會搬了。(<--完全是隨遇而安的樂天派,其實有些事情是懶得想,想多了沒有解答,徒然浪費腦力而已)

P.S. 自從我開始有意的勉勵自己「每天寫部落格」之後,就得到不少朋友的反饋,無意得接到電話說啊我看到哪篇...真是心有同感,我就樂了。所以呢,空白沒寫的日子也就不讓它這樣蒙混過去,多半是工作忙(或是玩瘋了),現在都有匆匆的記了標題,等有空的時候補寫。不過,這東西積不得的,不然每一篇的標題都要是補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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